2026年4月20日新規上路:行動電源登機規定——依容量分級的可攜數量上限,以及託運行李全面禁運的原因

自2026年4月20日起,包括韓國在內的全球所有國際航班,行動電源規定為: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160Wh(約4萬3000mAh)以下的產品登機,託運行李則不論容量一律禁止託運。國土交通部向國際民航組織(ICAO)提出的安全管理強化方案經理事會核准後被採納為國際標準,過去因國家而異的攜帶數量限制,首度在全球機場統一適用。
在此之前,100Wh以下的行動電源最多可攜帶5個。4月20日之後,不論容量區間,160Wh以下的產品合計最多只能攜帶2個。若過去習慣分裝多顆備用電池出遊的旅客,出發前務必重新確認攜帶數量。
2025年3月與2026年4月,登機規定有何變化
2025年3月1日施行的國土交通部標準方案規定:100Wh以下行動電源最多5個,100~160Wh行動電源須經航空公司核准後最多2個,超過160Wh的產品則全面禁止攜帶。
2026年4月8日,國土交通部表示已將此方案提交ICAO並獲理事會核准,經修訂的國際標準已於同月20日起實施。現在不再區分容量區間,160Wh以下的行動電源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即便是100Wh以下的產品,3個以上也不得攜帶。
| 施行期間 | 160Wh以下行動電源 | 超過160Wh行動電源 |
|---|---|---|
| 2025.3.1~2026.4.19 | 100Wh以下最多5個,100~160Wh經航空公司核准最多2個 | 不可攜帶 |
| 2026.4.20~ | 不分容量區間,每人最多2個 | 不可攜帶 |
為何託運行李不論容量一律全面禁止
2025年1月28日,在金海國際機場準備起飛、飛往香港的釜山航空(Air Busan)BX391航班發生火災。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的分析結果(於2025年3月14日報導)指出,位於左側30號座位上方置物櫃附近的行動電源,內部很可能發生正負極接觸導致的絕緣破壞,也就是內部短路,並因此引發最初的起火;同時判斷由機身配線或照明等機艙內部設施引起火災的可能性較低。
這起事故之所以成為禁止託運(貨艙)規定的依據,是因為在貨艙中機組人員無法即時確認異常狀況,而鋰電池特有的熱失控一旦開始,貨艙的滅火設備實際上幾乎無法撲滅。要求將行動電源攜入客艙、放在座椅前方置物袋或隨身攜帶,正是為了讓乘客與機組人員能立即發現異常並進行初步應對。
機艙內保管與使用規定:禁放頭頂行李櫃、禁止充電
根據大韓航空(Korean Air)公告,行動電源不得放置於座位上方置物櫃(頭頂行李櫃),須放入座椅前方置物袋或隨身攜帶。
- 為避免端子與金屬或其他電池接觸,須放入透明夾鏈袋或保護套中,或以絕緣膠帶包覆端子,採取防止短路的措施。
- 機內既禁止為行動電源本身充電,也禁止使用行動電源為手機等其他裝置充電。
- 超過160Wh的露營用大容量行動電源,不論託運行李或隨身登機皆全面禁止,完全不能攜帶。
各家航空公司施行日期,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ICAO國際規定已於2026年4月20日生效。不過各航空公司公告的發布日與適用日可能有所差異,建議直接確認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公告較為保險。
- 濟州航空(Jeju Air)在4月20日發布的公告中說明,將適用相同的160Wh、2個的限制。
- Air Premia在4月20日發布的部分變更公告中說明,僅數量限制有所變動,其餘規定與既有規定相同。
- AeroK在4月20日發布的變更公告中公布了相關內容。
- 韓亞航空(Asiana Airlines)在4月17日發布的公告中表示,自4月20日起將適用相同規定。
- 營運韓國—日本航線的樂桃航空(Peach Aviation)公告將自4月24日起適用新規,比韓國各航空公司晚了四天施行。
如何確認自己的行動電源是多少Wh
根據仁川國際機場鋰電池運送指南,Wh是以額定容量(Ah)乘以電壓(V)計算而得,智慧型手機用行動電源大多以3.7V作為標準電壓標示。
計算公式為:mAh ÷ 1000 × 3.7V = Wh。若產品本體或包裝上沒有標示Wh,則須同時確認mAh與額定電壓(V)後自行計算。
| 標示容量(mAh,以3.7V換算) | 換算後Wh | 是否可攜帶登機 |
|---|---|---|
| 10,000mAh | 約37Wh | 與其他行動電源合計最多2個 |
| 20,000mAh | 約74Wh | 與其他行動電源合計最多2個 |
| 30,000mAh | 約111Wh | 與其他行動電源合計最多2個 |
| 43,243mAh(160Wh) | 160Wh | 可攜帶的最大上限 |
| 超過43,243mAh | 超過160Wh | 不可攜帶 |
出發前檢查清單
根據韓國政策簡報公告的4月20日新規,依照打包行李的順序整理如下:
- 行動電源不可放入託運行李箱,須放入隨身登機箱或背包。不論容量大小,一律禁止放入貨艙託運。
- 將要攜帶的行動電源篩選為160Wh以下2個。原本多帶的第3顆、第4顆備用電池須留在家中。
- 以絕緣膠帶纏繞每顆電池的端子,或分別裝入夾鏈袋中,做好防止短路的措施。
- 登機後不要放進座位上方置物櫃,應收在座椅前方置物袋或衣服口袋中。
- 機內禁止為行動電源本身充電,也禁止用行動電源為手機充電。
參考:國土交通部新聞稿:ICAO行動電源國際規定修訂,4月20日施行
參考:大韓民國政策簡報:行動電源登機規定,20日起每人限攜2個
參考:《京鄉新聞》:釜山航空火災,研判為行動電源短路引發起火
參考:大韓航空公告:行動電源登機規定(2026年4月20日生效)
參考:濟州航空公告:行動電源登機規定變更說明(2026年4月20日起)
參考:Air Premia公告:行動電源登機規定說明(2026年4月20日部分變更)
參考:AeroK公告:行動電源登機規定變更(2026年4月20日生效)
參考:韓亞航空公告:行動電源、電子菸登機規定及保管方式說明(4月20日生效)
參考:樂桃航空(Peach Aviation)公告:Additional Rules for Power Banks on Board Effective April 24,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