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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出發日本、台灣國際線液體類100mL規定與化妝品託運行李區分方式

從仁川國際機場搭乘飛往日本、台灣的國際線班機時,化妝品和洗面乳等液體、凝膠類物品,每個容器須在100mL以下才能隨身攜帶上機。即使容器內剩餘的內容物不多,只要容器本身的容量超過100mL,就會被禁止攜帶,這種情況必須放入行李箱以託運行李方式託運。

仁川機場安檢,以容器容量判斷是否超過100mL

仁川國際機場公社規定,液體、噴霧、凝膠類產品須裝在100mL以下的容器中,並放入一個1L以下的透明夾鏈袋內,才可隨身攜帶上機。夾鏈袋規格為20.5公分×20.5公分或15公分×25公分,每人只能攜帶一個夾鏈袋。

此時100mL的判斷基準並非容器內剩餘的內容物量,而是容器本身的容量。即使200mL的化妝水瓶中只剩下一點內容物,只要容器容量超過100mL,就無法隨身攜帶。

洗面乳、乳液、洗髮精、牙膏等凝膠狀的盥洗、化妝品類,也適用相同規定。詳細項目可在仁川國際機場公社限制物品說明中查詢。

必須改放託運行李的化妝品、洗面乳判斷方式

裝在超過100mL容器中的化妝品、洗面乳,無一例外都必須放入託運行李。旅行時常購買的300mL洗面乳或200mL化妝水等容量,都不在隨身攜帶範圍內。

液體藥品即使超過100mL,只要攜帶韓文或英文的醫師意見書或處方箋,仍可攜帶飛行途中所需使用的分量。其餘剩餘分量則須改以託運行李處理。攜帶嬰幼兒同行的旅客,其奶粉、副食品、飲品也僅允許攜帶飛行途中所需的分量。

這些例外項目整理於國土交通部液體、凝膠類攜帶限制常見問答中。

仁川機場免稅店購買品雖為例外,但不適用於回程航段

在仁川機場出境大廳免稅店購買的化妝品,若裝入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國際標準製作的防拆封袋(STEB),並將購買收據放入袋內或黏貼在袋上,則無論容量多少都可隨身攜帶上機。此袋子須維持未開封狀態直到搭乘前往最終目的地的航班為止,效力才會持續有效。

不過STEB僅在購買國到最終目的地國家之間有效。即使在日本或台灣以STEB包裝購買了免稅店化妝品,回到韓國的航段中,也無法再次隨身攜帶該袋子上機,必須改以託運行李方式託運。

此內容說明於易查生活法令資訊,液體類免稅品的購買。

日本成田、關西出發航班同樣適用100mL規定

成田國際機場規定,裝在超過100mL(g)容器中的液體類禁止隨身攜帶上機,須分裝於100mL以下的容器中,並放入一個1L以下、單邊20公分以下的透明夾鏈袋內才可攜帶。機場不提供夾鏈袋,須事先在便利商店或生活用品店準備好。

關西國際機場也適用相同的上限與夾鏈袋規格(縱20公分以下×橫20公分以下,每人一個)。兩個機場都規定,完成出境審查後在安檢區內免稅店購買的液體類不在此限制範圍內。

在日本國內轉乘國際線時,同樣會再次適用100mL規定,因此若想將在藥妝店購買的洗面乳或保養品帶上轉乘航班,須再次確認容器容量。相關說明可在NAA成田國際機場國際線液體類攜帶限制說明及關西國際機場液體物攜帶限制物品中查詢。

台灣桃園出發航班的100mL規定

桃園國際機場禁止裝在超過100mL容器中的液體、凝膠、噴霧類物品隨身攜帶上機。100mL以下的容器須裝入一個長寬合計不超過40公分、容量1L以下的透明可重複密封袋內,每人僅允許攜帶一個袋子。

藥品或飛行途中所需的嬰幼兒用奶、食品,即使超過容量限制,只要向安檢人員口頭說明並取得同意,仍可攜帶。通過安檢後在出境管制區內購買的飲料等則不適用此規定。

相關程序可在桃園國際機場Security Check說明中查詢。

各機場化妝品、洗面乳攜帶條件整理

機場每個容器上限夾鏈袋規格夾鏈袋數量超過部分處理方式
仁川100mL1L以下,20.5公分×20.5公分或15公分×25公分每人一個託運行李
成田、關西100mL(g)1L以下,單邊20公分以下每人一個託運行李
桃園100mL1L以下,長寬合計40公分以內每人一個託運行李

三個機場的託運行李都沒有容量限制,容器容量超過100mL的化妝品和洗面乳,無論從哪個出發機場,都必須放入託運行李中。

參考:仁川國際機場公社,限制物品說明

參考:國土交通部,液體‧凝膠類攜帶限制相關常見問答

參考:易查生活法令資訊,液體類免稅品的購買

參考:NAA成田國際機場,國際線液體類攜帶限制說明

參考:關西國際機場,液體物攜帶限制物品

參考:桃園國際機場,Security Check

仁川出發日本、台灣國際線液體類100mL規定與化妝品託運行李區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