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TRS退稅:NT$2,000最低消費額到機場櫃檯截止時間,2026年條件一次看
台灣TRS(Tax Refund Shopping)退稅制度,是在財政部指定貼有「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標章的商店消費,只要同一位旅客在同一家店、同一天內累計消費金額(含稅)達NT$2,000以上,即符合申請資格。購買的商品必須在購買日起90天內攜帶出境,機場、港口的退稅櫃檯雖然沒有依航廈公告固定的截止時間,但實質的截止標準是必須在託運行李check-in之前完成退稅手續。官方指南建議為此在出境前3小時抵達機場、港口。
最低消費額NT$2,000,以「單日合計」計算,而非單張收據
NT$2,000這個金額的計算方式,是同一家店、同一天內消費金額的合計,而非以單張收據為單位。台灣財政部所轄法規《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以及觀光署、TRS官方網站,均明確以「同一天、同一特約商店含稅消費累計金額達NT$2,000以上」作為標準。也就是說,即使一天內在同一家店分好幾次購買,只要合計金額超過NT$2,000,就能申請退稅。不同商店的消費金額則不能合併計算。
現場即時退稅與機場櫃檯退稅的金額區間
若同一家店、同一天內含稅消費金額達NT$2,000以上、未滿NT$48,000,可以在店家收銀台直接以現金領取現場小額即時退稅。不過,以下情況無法即時退稅,必須在出境時於機場、港口櫃檯申請退稅。
- 同一家店、同一天消費金額達NT$48,000以上
- 本次入境期間即時退稅累計金額超過NT$120,000
- 同一年度內即時退稅累計金額超過NT$240,000
若利用台北車站等市區特約退稅櫃檯,須以國際信用卡刷卡預先支付含稅金額7%的保證金,並須在申請退稅日起20天內出境並完成商品攜出驗證,保證金才會確定退還。
機場、港口櫃檯:沒有固定截止時間,原則是「check-in前完成」
關於桃園、松山等各機場退稅櫃檯的實際營業時段,無論是財政部、TRS官方或桃園觀光局的官方網頁,都沒有公布各航廈固定的營業時間表。取而代之的是以下共通規定:
- 必須在託運行李check-in之前,攜帶護照與退稅申請單,在E-VAT自動退稅機或退稅服務櫃檯掃描護照與收據。
- 系統會判定是否需要接受海關查驗,若判定需要查驗,必須在check-in前於海關櫃檯出示實體商品。
- 退稅商品放入託運行李之前,務必先完成上述手續;若在完成手續前就先託運行李,將無法再重新辦理退稅程序。
- 若在出境(首次攜出)前未完成退稅申請與海關核准,事後將無法再申請退稅。
正因如此,官方指南考量到手續所需時間,建議在出境前3小時抵達機場、港口。桃園機場第一航廈的退稅櫃檯位於出境大廳1樓、check-in櫃檯1號附近。各航廈、港口實際的截止時間,建議出發前先致電TRS免付費電話(0800-880-288)確認較為保險。
90天攜出期限,以及利用市區退稅時的20天規定
一般退稅唯一的攜出期限,是必須在購買日起90天內攜帶商品出境。相對地,若利用台北車站等市區特約退稅,期限則較短,須在申請退稅日起20天內出境,並在機場、港口完成攜出驗證。若同時涉及兩種期限,利用市區退稅的旅客須特別留意不要先超過20天的期限,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驗證,先前在市區已領取的退稅金額可能會被信用卡重新請款扣回。
20%手續費與付款方式
可退稅的營業稅金額中,會先扣除20%作為手續費,剩餘金額才是實際退還的金額。機場、港口櫃檯退稅支援的付款方式包括現金、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卡)及支票。無論是即時退稅或櫃檯退稅,這個手續費率皆一致適用,因此購物時收據上的金額與實際拿到手的退稅金額之間,會有20%的差距,規劃時應將此納入計算。
參考資料:Goods Eligible for Tax-refund (taxrefund.net.tw)
參考資料:Procedures of Claiming E-VAT Refund (taxrefund.net.tw)
參考資料:VAT Refund - Tourism Administratio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參考資料: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3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參考資料:Taiwan Tax Refund for Foreign Tourists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參考資料:4 Tips to Keep in Mind for Tax Refunds on Shopping (Ministry of Finance, R.O.C.)